“保护”是一种理所应当吗
在我们的文化中,“保护弱者”是美德,所以在很多时候这是被推崇的一个做人原则,当这个原则运作时,如果缺少一些必要的界限来保护,就很容易混淆了保护与伤害之间的界限,反而造成了工作、生活中的困扰。
混淆之处在于,很多时候事情看起来是一个样子,隐含的内容又是另外一个样子,很多时候,剥夺是伤害,但有时候,给予也是伤害。
所以,什么情况下应该提供保护,以及什么样的方式可能是保护,什么样的方式可能隐含着伤害,就有必要去多一些理解了。
保护背后的伤害
1. 是保护也是剥夺
施助方与受助方在关系中存在着不对称性,这个不对称性的存在,有可能会成为伤害的来源,比如施助者用帮助他人获得自恋的满足,从而导致受助者的自恋受损。
在另一种情况下,保护会成为剥夺,受助者被剥夺了学习适应社会,学习承担责任的机会,被剥夺了发展创造性能力的机会。
2. 期待被保护
与提供保护相对应的,是期待被保护。当然,这是我们人类内心普遍存在情感需要,因为“被保护”很多时候是与被爱、被接纳相联系的。就是因为这是一个普遍需要,所以有时这个需要背后的不合理性就会被隐藏起来。
当然,不是说这个需要本身是不合理的,而是说,有的时候,这个需要被用到了不合适的环境、对象,或是场合。但对有些人来讲,不被照顾本身,就已经会感觉被伤害了。
在生活里,弱,的确可以带来一些额外的好处,比如吸引到帮助、关心,但是,如果我们潜意识里将弱当成自己的资本的时候,麻烦就来了。
在人生的某个阶段,“我弱我有理”存着短暂的合理性,这就是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。在那个时候,孩子为了处理因为柔弱而不得不承受的危险体验,他会动用一个叫做“分裂”的机制,把满足自己的感觉为好的,不满足自己的感觉为坏的,他只要把坏的投射出去,感觉坏的都是别人,就可以保护自己感受自己是好的,是被爱的,是安全的。
但如果他在形体长大的过程中,心理的长大没有跟上,就可能成为一个停留在“我弱我有理”状态的成人婴儿,那就会变得很糟糕。带来的影响,就是“混淆”:好坏混淆,对错混淆,情绪与事件混淆…….这种种的混淆带来的,也不仅仅是人际关系中的困难,这种混淆甚至可能会影响到这个人所有的生命状态,比如获得结论困难,或是清晰思考能力紊乱。
这于是又会引发另外一个思考,对“我弱我有理”的人,到底应该怎么处理?
对于一个有足够心理能量的人来讲,拒绝这个“弱者”的不合理期待,是最爱他的方式。帮助他发展心理边界,而心理边界的健康是这个人各种社会功能健康的基础中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