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法分离的“爱”与“恨”
现代社会,“爱憎分明”这个词仿佛象征了一种鲜明的性格。但事实上,一个人和重要客体的关系一定是爱恨交织的。
1、恨的意义
在我们的生活中,恨,常常被当做一种不被欢迎的情感体验而被禁止着。当然,恨这种情感的确会在我们内心带来攻击性的冲动,会在人际之间造成冲突和伤害。
但我们人类的任何一种情感存在,都有它存在的价值,恨存在的意义就在于:它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出伤害性的关系,保护我们远离被伤害的可能。同时,恨这种情感也可以强烈唤醒我们内心的力量感,可以帮助我们在面对被伤害的可能时,爆发出阻止我们被伤害的力量。所以,善用恨的力量是可以带给我们建设性的意义的。
我们需要做的,并不是将恨驱逐出我们的情感世界,而是去努力管理好恨的力量,有能力去理解恨所表达的受挫体验是什么,不让我们自己因为恨的存在而任意的去伤害别人或者伤害自己。
2、“不恨”与“没有感觉到恨”
恨是这样一种情感:当我们的一些期待落空,当我们的一些愿望没有被满足,当我们爱与联结的渴望受挫时,我们就会感觉到自己被伤害,然后就会生出恨这种情感来。
恨的产生有时是合理的,比如一个孩子被父母嘲笑很笨的时候,他的自尊被践踏,他作为一个人不被尊重,他经历了真实的被伤害,此时他对父母产生了恨这种情感,完全是可以理解,也是很正常的。
所以,人与人之间只要存在互动关系,恨这种情感是没有办法完全阻止其发生的。
有人可能会说:我就是不恨,不恨父母,不恨孩子。但是,只要你还活着,就会感受到各种各样的受挫体验,因为人就是这么渺小,就是没有办法搞定一切,既然有受挫,有不被满足的期待,那又怎么可能将恨剔除呢?
当一个孩子出生,他不可避免的也会给养育他的父母带来很多剥夺性体验,父母不可避免的也会产生对孩子的恨,哪怕只是一瞬间,何况孩子的出生还可能唤醒父母成长过程中的很多创伤性体验呢;孩子永远没有办法得到一对完美的、全能的父母,孩子在与父母的相处过程中,会不断体验到得不到满足的痛苦,他对父母的恨也是完全避免不掉的。
不恨,与没有感觉到恨,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。感受不到并不等于不存在,它会在暗中操纵着我们,没有人内心不会产生恨的情感,但是确实有很多人不能允许自己感受到恨。
3、恨的存在,并不等同于爱就没有立足之地
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很复杂的存在,没有谁是绝对的全好或是全坏的,当一个人恨着另一个人的时候,在另外一些时刻,他可能也会发现那个人身上温暖闪光的地方,在父母子女的关系中,在亲密关系中,尤其是这样。
所以,当我们感觉恨一个人的时候,并不等于就不再爱对方;当然,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,也不等于就没有恨他的时候。
当我们能够在内心清晰的觉察:我恨他这样对待我(恨“行为”),但是我依然爱着这个此时让我感觉痛苦的人。我们的人生,会获得更大的满足与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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